最近收到一份履歷,一位 43 歲 (1977) 的女生來應徵工作,她的工作經歷如以下表格: 你覺得這個求職者的工作經歷如何? 每份工作都做 2~3 年,而且第一份工作還做了 10 年,穩定性看起來不錯? . . . . . 從離職原因看起來,她是個以家庭為重心的人, 1.2.4 明確的是家庭因素, 6 有可能含部分家庭因素存在。我們可以看到她在電子公司做了 10 年,課長在電子公司為一階管理者,按電子廠的高員工流動率,如果你能待 10 年很高的機率可以升到一階管理者。而她在這裡離職,推測其可能在薪水和職等方面都已經難以突破,所以想要改變;同時也因為有小孩, 這是個很好的離職因素和決策點,卻不一定是很好的離職理由。 雖然公司類型不同,但接下來的 2,3,4 業務經歷我們可以一起看。轉職的她,嘗試了新的領域和產業,壽險和不動產的薪資結構都是底薪低提成高,有業績就有錢,推測當時的她應該是很有抱負、想找有挑戰性的工作,想靠自己的努力獲得更多的收入。但在壽險轉不動產的時候,離職原因又是 ” 生小孩 ” ,職涯就開始往比較不加分的方向走。 不是說工作中生小孩不好,而是此時的她會給人只要一生小孩就離職的印象。如果小孩是造成工作轉換的因素,為什麼工作經歷間沒有停一段時間呢?這也不合理。另外,產業選擇也不加分;在壽險業兩年,對於自己是否適合底薪低、提成高的工作應該要瞭解,但她卻在下一份工作又是找同樣薪資架構的不動產業,離職原因是房市冷清,不管其業務能力如何,可以推測的是極大機率因為受不了低底薪而離開。為什麼會這樣推測呢,因為她在後面的工作,產業選擇都是穩定性比較高、會有一定底薪的工作。同時推測在壽險的離職原因很有可能只是表面,實際原因並沒有告知;不過通常轉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很容易比較短暫,因為還在摸索階段,就跟剛畢業的人不穩定性較高一樣。 而第四份工作,延續上一份業務經驗,擔任業務經理助理,這份是目前為止年資最短的工作,不到一年。我們可以看到,她在這份工作,可能了解到自己並不適合業務,後面又回到自己熟悉的領域,進行物料採購的工作。從 2008~2012 ,求職者前後花了 4 年才瞭解到自己不適合業務,實在是有點久。 接著我們可以注意到,求職者在 4&5 之間,至少有近一年沒工作,這時候第四個不到一年的工作經驗就不建議寫上去,寫上去其實沒有加分的作用。而第五個工